數位內容學院

數位內容學院

隨著全球資訊科技與知識經濟的快速成長趨勢,二十一世紀,數位內容成為全球最受矚目的產業之一,各國政府皆將其視為下一波經濟發展之重要動力源頭,無不大力推動其相關產業之發展;為引領華文市場的發展,我國政府在2002年將該產業列為「兩兆雙星產業發展計畫」之一,以扶植數位產業發展使我國成為亞太數位內容開發、設計及製作中樞。「數位內容」產業為兩兆雙星計畫中的一顆星,產值雖不及「半導體」與「影像顯示」的兩兆產業,但由於關係到一般大眾生活上有關娛樂、教育、文化、出版等,因此產業脈動更加受到大眾所矚目。

所謂,數位內容(Digital Content)係指「將影像、語音、圖像與文字等運用資訊科技加以數位化,並整合運用成產品或服務後,在數位化平台上展現」,所涵蓋的範圍,包括動畫、數位學習、數位音樂、多媒體軟體、電視遊戲、互動節目、數位典藏、電子出版以及數位廣播等。因此產業所需人才,需具備「結合資訊科技與人文藝術,將創意迅速轉為數位內容商品化之能力」,由於,人才之培育因具跨學門特性,現有教育體系即使進行調整,短期內將仍無法提供業界需求,因此經濟部工業局特別委託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設置專門之「數位內容學院」,期結合產業、政府及學界之資源,並引進國外師資及課程,從事實作,以培訓符合產業需求之人才。

有別於大學院校的教育及民間訓練機構的訓練方式,數位內容學院著重於整合性人才的訓練,注重學員創意的激發以及創作的實踐。在數位內容學院的參訪中,我們欣賞到了兩部數位內容學院學員的作品,分別為一年期動畫創作菁英班與數位電視菁英班的作品,菁英班的培訓計畫目的在於培養產業之核心人才,因此在課程設計上特別注重與產業的接軌,透過業界資源的結合,培養學員開發與製作的執行能力,使學員在數位內容學院的訓練後,能馬上進入就業市場。

目前,數位內位學院總部之人才培訓集中於高階人才的培訓,以一年期菁英班與長期養成班為主,數位內容學院的菁英培育計畫,不但提供了有心投入數位內容產業的潛在人才一個學校以外的進修機會,同時也提供了數位內容廠商徵選人才的管道。由於企業可透過與學院的合作代替員工訓練,使企業願意參與計畫、提供資源,而70%學員在結訓後,亦可直接加入參與訓練廠商的研發團隊;不但縮短了企業內部的培訓時間,也能鼓勵具有創意的文史藝術等領域人才加入數位內容產業,達到訓用合一的目標。

然而,在聽取課程相關的介紹後,發現在這樣以就業為導向的教育制度下,培育出來的將是一名數位內容產業的專業「技術」人才,在程式的操作和繪製的觀點上能確實突破現有的水準,但在創意的激發以及質感的設定上,相較國際知名動畫製作商以及成為亞太數位內容開發、設計與製作中樞仍有一段距離。除了世界觀的角度仍不足,對於創意的發想是不僅是需要空間與時間的積累,更是要找到具有創新思維想要與試圖改變現狀的人才。

在世界公認最具創意的研究單位之一,麻省理工學院(MIT)的媒體實驗室(Media Lab),雖然它是隸屬於建築系中,但其所錄取的學生是各方背景皆有,而選才機制不僅在於學業背景與在學成績,更重要的是對創新、發想創意的敏銳度和就學動機是否充足且具備熱情而定。若數位內容學院的選才與培育機制可以針對有強烈動機以及具備創新潛力的學員加以培育,才有機會能突破其他實做強國,成為以創意與設計作為主要競爭優勢的數位內容樞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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